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济南小区物业擅自罚款不开收据 称又不是交警队

A-A+2013年10月12日17:18大众网-生活日报评论

  生活日报10月11日讯 “欺人太甚,这是物业土政策。”11日,省城市民田先生向本报反映称,10日上午他在省城一居民区停车不妥,结果遭遇物业锁车、罚款,而且没有给开具任何发票、收据。他质疑物业并非执法机关,根本无权做出处罚。而物业表示,罚款行为代表小区业主民意,罚款没有问题。

  10月10日上午11点20分左右,市民田先生驾车来到山大趵突泉校区单位宿舍区办理业务。他将车辆停在了小区的空地后下车离开。此时并没有工作人员前来对其停车行为进行劝阻。大约5分钟后,当他办完事情回到停车处时,却发现车前轮被上了锁,车前挡风玻璃处,还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因违规停车,车主需到物业办公室接受处理。来到物业办公室后,工作人员告知他违规停车,依照规定要罚款200元,但出于照顾田先生的考虑,仅罚款100元,如果不缴纳罚款,车辆就扣在该小区。因田先生有急事要离开,为息事宁人,他没有过多计较,给物业缴纳了100元。当他向物业人员索要发票时,对方表示只有收据。气愤难当的田先生忍不住与对方争辩了几句,这可惹恼了对方,最后物业连罚款收据也没有开具。

  11日上午11点多,记者跟随田先生再次来到物业,向对方索要票据和说法。一名青年男子称,领导不在,他不了解情况,要开收据只能等一天再来。当得知田先生是10日上午违规停车的车主时,这名青年男子立即批评田先生,“那辆江淮瑞风啊,你停车的地方不对,对你罚款是业主的意见。”男子称,今年8月份,物业向业主征求意见,业主通过了有关小区内违规停车罚款的办法。当田先生质疑物业是否有罚款资格时,男子称罚款是经过业主同意的,没有什么问题。至于为何没有正规发票,他解释称“我们又不是交警大队,我们这儿只认收据”。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因违规停车遭到物业罚款的,田先生并非第一人。“好多业主也被锁车、罚款。”有业主表示,物业曾经也对违规停车的多名小区业主实施过锁车、处罚。

  律师说法: 物业罚款属于违法行为

  田先生认为,物业公司并非执法机关,没有资格对自己处罚。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对此表示认可。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设定和实施罚款必须要有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而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一个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受权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无权实施包括罚款在内的任何行政处罚行为,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王伟称,如果有关人员乱停车妨碍了他人通行或小区秩序,物业工作人员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是对其他业主的利益造成了损害,物管公司可以制止,也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数额以实际损失为准或协商解决,但肯定不能罚款。当然,有关业主包括其他人员进出小区,也应该自觉遵守物管管理规定。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