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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民半月水费过千 疑是管道漏水所致

A-A+2013年9月29日15:04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侯女士家的水阀已被关闭。 见习记者 孙丽娟 摄◤侯女士家的水阀已被关闭。 见习记者 孙丽娟 摄

  本报见习记者 孙丽娟

  戚东夼小区侯女士家近半个月竟然用水191方,需交纳1000多元的水费。目前,只能确定漏水点在水表和侯女士家这一段管道上,具体位置不能确定。

  关于漏水导致的巨额水费,威海市水务集团提出,依据相关规定,这一段管道的维修养护费用及本次高额水费应由侯女士承担。侯女士则认为,水管在地下,自己对漏水情况不知情,水费和维修费用应由水务集团承担。

  一户居民半月用了191方水 “水务”来人关阀门,她家已断水数日

  26日,家住环翠区东山路戚东夼小区23号楼的侯女士接到抄表员的电话,称她家水表异常,半个月用水191方,需要交1000多元的水费。

  侯女士说,她家用水挺节约,以往平均每月水费也就是二三十块钱。“家中的管道没有漏水,楼下邻居也没向她反映管道有漏水的情况,这191方水谁用了?”带着疑问,侯女士联系了水务集团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来到小区,检查水表以前的管道后,称供水管道没有问题。对于水表以后的管道,工作人员称该段管道由业主自己负责,不在水务集团的维修范围。

  为防止水被继续浪费,这个工作人员关闭了侯女士家的水阀,这导致侯女士家已数日没水了。

  “水务”:有探测仪,愿提供有偿服务 居民:水管不是我弄坏的,凭啥我买单

  据《威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规定,已实行一户一表的用户,用户水表(含水表)到公共管网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维修养护;用户水表到用水终端的供水设施的维修养护,由业主负责。

  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称,水表是产权的分界点,表前管道的产权归供水公司,表后管道的产权归用户。水务集团对表后管道有两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管道出现问题,水务集团应对其进行免费维修;对过了质保期的管道,出现问题由用户负责维修,相关损失也由用户承担。

  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东山路戚东夼小区的管道已经超过两年的保修期,按照规定所有的水费和维修费均应由居民自行承担。

  水务集团工作人员称,可使用探测仪找寻漏水点,给侯女士提供有偿服务。如果检测出管道有问题,水务集团只负责为用户更换管道,但所有维修费用、水费需侯女士承担。

  对此,侯女士表示质疑。“水管在地下,又不是我弄坏的,高额水费该由水务集团承担吧。”侯女士的理由也很合情,首先,她家里用水完全正常,不存在漏水,至于地下管道是否漏水,她无法得知,而且,水表在室外的井盖里,平时她也不会盯着水表看,跑了多少水完全不知情。

  水表连接管曾异常 她还掏了一半水费

  侯女士回忆,2012年3月份,她家也出现过一次水费异常,当月水费达190多元。侯女士找水务集团的维修人员检测,确认与水表连接的管道断开,出现漏水点。经多次协商,水务集团分担一半水费。没想到今年又出现管道漏水,水费高达1000多元,侯女士一再强调自己不应再次负担这份钱。

  28日下午,侯女士再次与水务集团取得联系,希望水务集团能免去由于管道漏水造成的超额水费。通过多次沟通,水务集团一工作人员表示,会把侯女士提交减免水费的申请向领导反映,拿出最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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