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浩 通讯员 李传林
28日,记者了解到,随着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的宣判,青州市特大集资诈骗案一审有了结果,主犯刘某某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2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涉案资金累计达21亿多元,造成借款人经济损失3.66亿元,涉及企业4家,自然人1300余人。
虚构代理,高息吸纳资金
现年50岁的刘某某,案发前是青州市朱良镇某村一名普通村民,他跟妻子两人在老家开了一家“海尔”专卖店,凭着灵活的头脑,店也开得风生水起。尽管只有初中文化,但他能说会道,尤其对账目的敏感,不用记录,仅凭记忆就能准确无误。在案发后搜集证据时,民警逐项核对所付利息,发现刘某某的供述和账上的钱数基本吻合。
刘某某和妻子一年下来,挣个三五万不成问题,好的年景,赚个10万、8万也不在话下。这样的收入却难以满足刘某某,不安于现状的他,走上了一条快速来钱的路子。
从2010年开始,刘某某以虚构的“青岛海尔家电山东总代理”的名义,与他人签订联营协议,采取支付2至6分不等的高额利息的手段,直接或间接向1309名自然人及多家企业公开吸纳资金。
经办案人员最后查证,涉案资金累计达到21亿多元,造成借款人经济损失3.66亿元,涉及企业4家,自然人1300余人,涉案银行帐户630多个,涉案金额之巨,涉及人员和单位之广,令人震惊。
账户常有千万资金流动
2012年初,青州市公安局相继获得工作线索,在青州市北部有多个乡镇、多名群众参与到所谓的“海尔集团山东总代理”的高息融资之中,并且获利巨大。公安局党委立即安排专人进行秘密侦查和外围调查。
经调查发现,对外宣称“海尔集团山东总代理”的人叫刘某某,其真实身份是青州市移动公司一名“合同制”员工,其妻在某镇经营一家面积不大的海尔家电经销部,刘某某夫妇拥有高档轿车,并在市区黄金地段有豪宅,其银行账户常有成百上千万元资金流动,与其收入明显不符。公安局派员到青岛海尔集团总部核查信息,发现该集团代理商中也没有刘某某其人,遂立案侦查。
历经800多个日夜的艰苦工作,先后将主犯刘某某,及其同伙冯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查扣银行卡40余张以及电脑等一批涉案物品。
案发初期,主犯自杀未遂
就在公安部门展开调查的时候,因资金链断裂而无力偿还所吸纳巨额款项的刘某某也处于绝望的边缘。
因为利息高,再加上“信誉”好,使得不少人上门找他交钱,有时甚至需要排队,而为了填补资金空缺“黑洞”,他也不得不继续“吸金”。
2012年1月初案发时,刘某某自杀未遂导致重伤,在接受民警讯问时他哭着说,“我有没有钱我自己清楚,我在外地曾在路边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吃过拉面、煎包、睡过通铺,但到了后来,自己难以自拔,我不能眼看着大把的钞票不要,有时来我家交钱的要排队”。
刘某某一心想着赚大钱,发大财,成为人上人。为了实现这一梦想,他曾多次购买彩票,其中有一次他花费非法吸纳的200万元巨款购买彩票,竟然中了500万元的一等奖,缴纳个人所得税后仍剩余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