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艳
本报通讯员 曹重
20日晚7时19分许,市岚山区巨峰镇西5公里处发生一起三轮车火灾,虽然火势被消防官兵及时扑灭扑灭,但此次火灾造成了一人轻度烧伤一人特重度烧伤,三轮摩托车也被烧的面目全非。而起火原因则是因为一名女子非法携带汽油乘车所致。
被烧的面目全非的三轮车停靠在巨峰镇西约5公里处省道路北,三轮车残存的玻璃被烧变形向外凸出,车东侧路面上残存着被烧伤妇女脱落的衣服,靠近三轮车北侧路边的草皮被烧了大片,车头处的一棵杨树下侧树皮已被烧焦,离三轮车不远处的北侧的田地里有一只未盖瓶盖的汽油桶,汽油桶虽已破裂但桶底还存有散发着刺鼻气味的少量汽油。
经消防人员调查,原来巨峰镇大王家沟村村民桂某某为给家中没油的摩托车加油,用自带的5L塑料桶在加油站加满油后搭乘东港区涛雒三村村民李某开的三轮回家,由于装汽油的油桶盖子不是原盖盖不紧,加之行驶途中颠簸造成汽油溢漏到三轮车底部遇烟筒热源造成此次火灾,由于三轮车门窗皆为玻璃密封,乘坐室内部为相对密闭的空间,汽油气挥发积聚,造成火灾蔓延迅速,起火后三轮车乘坐室门未及时打开,万幸桂某某从车前驾驶室前门爬出未造成生命危险,但全身被烧伤50%—60%,司机李某在帮桂某某扑灭身上的火时双手也被烧伤。
消防部门提醒,汽油一般不能存放在塑料桶内,自己存放的汽油不能超过半升,严禁非法携带汽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这起火灾,村民的无知和麻痹是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