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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34岁女子骗婚90后小伙 诈骗14万被判刑

A-A+2013年9月23日14:22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济宁9月22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张凯) 34岁的已婚女子伍某,利用90后小伙魏某对其的感情实施诈骗,先后以彩礼和找工作为由骗得魏某和其朋友14万元后没了踪影。22日记者从邹城法院获悉,伍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2年4月,伍某去魏某工作的理发店美发,双方认识并互有好感。伍某虽然已是30多岁并嫁为人妇,但是模样姣好能说会道,对小魏谎称自己是85年的,在当地一国有企业上班,未婚。小魏心仪不已,后双方逐渐发展成恋人关系。同年7月两方订了亲,小魏家给了伍某彩礼1.6万元。

  订婚不久,伍某给小魏说起要给他找个固定工作,说她舅舅在兖矿集团,可以安排一个煤矿上班的招工指标,但是需要花钱疏通,小魏深信不疑,东拼西凑后共计给伍某5.4万元用于打通关系。2012年9月,小魏的朋友小付听说有门路后,马上对小魏说他也要去上班,不管花多少钱都行,付某在3个月内数次给伍某送去款项7万元。

  几个月后,魏某和付某工作的事一直没有着落,付某屡次催促小魏,小魏也多次打电话催伍某,伍某都借故拖延。2013年3月,小魏打电话找伍某时,伍某电话已停机,去家里寻找已人去屋空。两人找到伍某所在单位某国企去询问,结果却查无此人,两人感觉事情不妙后报警。

  5月30日,伍某被抓获归案。对于所骗小魏及付某钱款的事供认不讳,所骗钱财已挥霍一空。7月18日,邹城检察院将伍某诈骗一案提起公诉。邹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伍某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判决伍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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