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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进食拟最高罚500 北京只倡导不罚款

A-A+2013年9月21日09:00新京报评论

  据新华社电 葱油饼、烤串、韭菜饺子……这些在封闭空间内难免让人不悦的食物或将告别上海地铁。

  近日提交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中首次出现了禁止在车厢饮食的规定。这也意味着上海有望首次通过立法明确地铁车厢“禁食令”。

  此前引发争议未被写入草案

  根据17日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二审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此前因引发较大争议而未被写入修订草案的“地铁禁食”相关条款,在征求多方意见后,此次出现在修订草案修改稿中,禁止限定范围则明确为“车厢内饮食”。

  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表示,在地铁车厢内禁止饮食行为,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修改稿三十条中因此增加了禁止在车厢内饮食的规定。

  按照修订草案修改稿,“车厢内饮食”与吸烟、随地吐痰、便溺等行为一同被列入禁止行为。违反者将“由轨交企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丁伟介绍,在公开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中,80%以上的市民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禁食措施。

  这一结果与新浪微博上一项由2700多名网友参与投票的调查得出的结论相近,根据这一调查,77.3%的网友支持地铁全面禁食。

  支持禁食的网友认为,地铁人流密集,在车厢里吃东西,一旦被挤撞或列车急停,食物尤其是液态食物很容易沾染到别的乘客身上,引起纠纷;同时,车厢禁食也有助于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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