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9月15日讯 (记者 郭文经 王培)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警方前线》报道 十个事故九个快,邹平县一16岁的小伙子陈某就是为了快人一步而违规超车,竟酿成夺命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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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邹平县邹魏路明集路段发生的一起严重道路交通事故,一名骑摩托车的16岁中学生,因为伤势非常严重,被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肇事车辆撞人后却逃之夭夭。 记者根据警方提供的视频可以看到:在事故现场,和本案有关的一名大货车司机作为目击证人为办案民警还原了事故发生时那一刻的情形。大货车司机说:“当时八个人共骑着四辆摩托车,喝酒没喝酒俺不知道,从那边来,就贴着黄线跑。他超他的,就这样追逐,结果来了个黑轿车,就撞了他了,撞到我的车上了。 我就贴着这边走,我也没(避让)就撞到我的车上了,然后(黑色轿车)跑了。” 济宁邹平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李超告诉记者:“看到轿车碰了这个摩托车之后,大货车顺势追了上去,追了100米左右,大货车司机大体的记住车牌号之后,就没再追。”
当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正由东向西行驶,办案民警立刻借助事故发生地以东安装的一个卡口测速拍照系统,按照目击证人所说的车型和车牌号调取肇事车辆照片。 邹平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李超告诉记者:“一个黑色轿车和那个大货车司机说的那个车牌号只是一个错位,就只有两个数字错位了,那个M应该是在倒数第二位,他说成倒数第三位了。”事后证明,大货车司机在情急之中记错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初步锁定嫌疑车辆后,办案民警立刻联系到了车主乔某,经询问了解到,事故发生当天,乔某把车借给了他的小舅子陈某,而当天下午4点多种,陈某确实开着车行驶在邹魏路上。 邹平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李超说:“我看了看他的车 应该是他这个车 因为轿车的右侧前门后门有长长的划印 经过比对 应该就是和摩托车接触发生的划印”。 通过对摩托车、黑色轿车、以及大货车进行的专业鉴定结果也显示:陈某所驾驶的黑色轿车,正是撞人后逃跑的肇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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