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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醉驾撞死人被判刑六年

A-A+2013年9月8日08:22北京青年报评论

  此前醉驾撞死人被判刑六年

  2010年10月16日晚,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内,两名河北工商学院大一的女生,被一辆汽车撞倒。据河北警方此后发布的消息,警方经对肇事司机李启铭采血并对所驾车辆进行检测,鉴定为醉酒超速驾驶。其中一名陈姓女生因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件同时也被发布在网上。有网友搜索出肇事司机李启铭的父亲叫李刚,时任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2011年1月26日,此案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李启铭,李启铭当庭认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后李启铭家属对受害者家属积极赔偿,赔偿死者陈某46万元,伤者张某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法庭鉴于李启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罚。

  2011年1月30日,望都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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