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文明实习生 王 晔
市民帅女士3日向本报反映,为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她拿着打印好的证明,到兴济河居委会盖章,但工作人员让交10元钱,不然就不给盖,说是“工本费”。盖个居委会的章也要收费?收的是哪门子费呢?
反映:
自带证明去盖章,却要10元“工本费”
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其中有一项要到居委会盖章,3日上午,市民帅女士就来到了兴济河居委会,没想到工作人员要10元钱,不然就不给盖。
帅女士说,她买的房子面积不够,因此没法把户口迁移过来,但由于居住年限够了,所以教育部门协调孩子上了学,但需要到居委会开个证明。之前听邻居说要收钱,还听说是“工本费”,为此她自己到打印社把证明打印好,带去居委会只是盖一个章,没想到对方还是要钱,“我让他们提供收费依据,他们也说不明白。这10元钱说实话并不多,但交就要交个明白,不能无缘无故交钱”。
在兴济河居委会,由于工作人员说不出收费依据,帅女士就打相关部门电话询问收费是否合理。“打完电话,居委会工作人员更不给盖了,我就只好拿着证明走了。”帅女士说。
回应:
户口不在辖区和暂住证不满6年的才收
3日下午,记者联系兴济河居委会,兴济河居委会的负责人称,10元钱是“工本费”,是工作人员给打字打印的钱。记者表示帅女士是自己带着打印好的证明去的,该负责人解释说,自己带着证明不行,要用居委会工作人员打印的。户口在本居委会,以及暂住证满6年以上的,来开证明和盖章都不要钱。
而对于收费的依据,他表示,“这个没什么标准,国家没有文件。”
相关链接
该居委会曾违规收落户管理费
6月25日,本报刊登了《想落户 凭啥先交200元管理费》一文,报道了兴济河居委会办理落户相关手续时,向辖区住户收200元/人的落户管理费一事。兴济河居委会辖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居委会是自治组织,最大的职责就是服务,不应以服务为名收取费用。
报道见报后,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专门召开会议,街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收取落户管理费确实不合理。经协调,街道办事处责令居委会进行整改。兴济河居委会取消落户管理费名目,不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