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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不慎引爆系辩护律师说法 并非来自检方

A-A+2013年8月30日14:09京华时报评论

  【声明】本报今日A14版刊登的《检方:冀中星倒手炸弹不慎引爆涉嫌爆炸罪被公诉》一文中“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冀中星并没有故意引爆炸弹,而是在右手转到左手的时候不慎引爆炸弹”,该段文字并非来源于检方,而是来源于冀中星的辩护律师,给广大读者造成误解,在此致歉。特此声明。京华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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