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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上交友引狼入室 被抢劫后失踪疑遭尸解

A-A+2013年8月27日08:18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广州8月26日电 (奚婉婷 陈晓红 马伟锋)广州中级人民法院26日开庭审理了一宗离奇失踪案,公诉机关指控男子张某善通过网上交友认识一名女子,后抢劫该女子财物并将其尸解。法院称该案再次敲响了网络安全的警钟。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初,张某善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姚某英后,即意图抢劫被害人姚某英。2012年8月17日晚,张某善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到姚某英租住的房间内过夜,次日下午,张某善在骗得姚某英的银行卡密码后,用匕首将其捅死,抢得姚某英诺基亚手机1台,小米手机1台,耳环一对(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1834元人民币),用抢得的银行赃款购买钻石戒指1枚(经鉴定,价值8400元人民币)。为了毁尸灭迹,张某善将姚某英的尸体肢解后,煮熟并抛尸。

  26日的庭审上,张某善当庭翻供,称姚某英事发当天跟他吵架后离家出走,对于姚某英的手机、银行卡等物品在张某善身上的事实,张某善回应称这些物品是他向姚某英借的。

  针对张某善的说辞,公诉人员摆出案发现场照片、张某善银行账户、网络聊天记录、审讯录像、煮尸锅具等多份证据,直指张某善在庭审中存在说谎行为,张某善是杀害姚某英的最大嫌疑人。公诉机关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张家善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法院应予以认定。

  被害人姚某英的家属当天亦到现场,他们请求法院追究张某善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请法院判令张某善良赔偿受害者家属丧葬费等共约88万元人民币。

  法院未当庭宣判该案。法院表示,在当今社会,工作节奏快、生活压力大,青年男女通过网络征婚交友已并不鲜见,但遗憾的是,虚拟网络隐蔽性强、网民人数众多、监管制度不够完善,这就使得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应该说,本案再一次敲响了网络安全的警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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