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新闻大观园>正文

青岛出台最新出租车处罚办法:拒载一次就开除

A-A+2013年8月19日15:31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8月18日讯(通讯员 蔡晓杉 孙健 记者 陈之焕) 18日,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台了“史上最严”的出租车管理办法,即日起至世园会结束,出租车驾驶员如有拒载、甩客、不使用计价器高收费等严重违章行为,接到一次投诉就会被吊销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18日,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外发布了《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租车运营秩序管理的通告》,《通告》中指出,对出租车无故拒载、甩客、不使用计价器高收费、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招揽他人同乘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一律按照《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上限处罚,吊销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出租车道路运输证、取消其营运资格。这意味着,驾驶员出现一次拒载等严重违章行为就将被开除出出租行业。这一处罚办法堪称岛城“史上最严”的处罚办法。

  “以前接到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投诉,一般按次累计,投诉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半年内被投诉三次才吊销驾驶员的服务资格证,现在接到一次严重的投诉我们就可以吊销服务资格证了。”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透露,以前很多驾驶员对投诉不当回事,一次两次都能交点罚款,现在不行了。

  据介绍,即便是按照原来的处罚办法,从5月1日行业实施专项整治以来,已经有19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因拒载、挑客等严重违章,被所属出租企业辞退。404名有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同时,按照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共向所属客运出租企业缴纳违约金115250元,并停车7天,参加企业组织的教育培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