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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摇来“女友”是男儿身 济南青年被骗2.3万元

A-A+2013年8月16日16:21山东商报评论

  商报济南消息(通讯员 王萍记者 崔艳红)近日,市中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微信诈骗案件,被告人吴某假冒女大学生身份,通过“微信”语聊、发送照片等手段,诱使被害人秦某与其交往,而后以发生肇事事故为由骗得秦某2.3万元。等到吴某被抓之后,秦某才知道天降的缘分那端竟是一个男儿身。

  2012年下半年,无业青年吴某和被害人秦某通过微信的“摇一摇”功能结识。在秦某看来,能在同一时间摇得一位有着清纯美女头像、年龄相仿、名为“木兰”的女大学生实属缘分,而在吴某看来,则是一个诈骗计划的开始。

  互为好友后二人迅速在微信上展开了热聊,微信的主打功能就是语音聊天,但这并难不倒这位男“木兰”,据了解,吴某擅长模仿女声,在二人交往的半年中始终没有露出破绽。而且,吴某为取得秦某的信任,在网络上搜索到了一名省城在校女大学生的微博,并声称是自己的微博,在微信上所发的生活照片也都取材于该微博。秦某与“木兰”确立恋爱关系后不久,吴某即编造自己驾车肇事需要用钱处理事故的事由,先后四次哄骗被害人秦某向其提供的银行卡号内汇款共计2.3万元。之后吴某便凭空消失,秦某在联系不上吴某后疑为诈骗而报警,将吴某抓获后方知“木兰”竟为男儿身。

  市中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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