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通讯员何祥斌记者陈兴王) 昨日上午,一头上百公斤的野猪蹿至南郑县梁山镇街道,四处冲撞连伤2人,民警抓捕未果,无奈之下将这头“疯狂”野猪5枪击毙,所幸受伤2人并无大碍。
野猪跑进后院与狗撕咬
昨日上午10时许,家住南郑县梁山镇石拱街的李大妈正在屋前剥玉米,突然一个黑影从身边一闪而过。李大妈赶紧追至后院,一看吓一跳,是一头棕褐色皮毛的野猪,看着足有100公斤。
这时,拴在后院的狗发现了野猪,一阵狂吠后朝着野猪就咬了一口。李大妈说:“狗把它一咬,就坏了,它就把狗往死里咬,狗跑了,它还追着咬,我才用棒去打它。”狗被野猪追咬的遍体鳞伤,李大妈瞅准机会,拿着木棍朝野猪颈部戳了一下,野猪顿时转头朝李大妈扑来。
李大妈被扑倒,危急时刻,隔壁修理摩托车的黄师傅闻声赶来,抄起钢管朝野猪打去,野猪发怒,转身又将黄师傅扑倒。黄师傅说,当时他被扑倒后,附近电信公司的三名员工也赶来施救,其中一名员工拿起钢管打了野猪,野猪掉头扑向另一名员工。“那名员工被扑倒后,野猪准备下口咬,他就用手挡了一下,结果手指被咬伤了”。
防野猪再伤人将其击毙
正当野猪作困兽之斗时,南郑县公安局梁山派出所4名民警赶到,在当地群众和干部的合力下,将野猪围堵在后院一处墙角。因抓捕风险较大,为防止野猪再次发狂伤人,派出所民警请示县公安局和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决定将其击毙。
中午11时50分,民警带枪支赶到现场,借助木梯爬上后院墙头,朝着野猪头部连开5枪,野猪应声倒地。随后,民警将野猪尸体运走作深埋无害化处理。目前,公安部门正联合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等对野猪的来源进行调查。
警方介绍,野猪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养殖户如果要驯养繁殖野猪,须向有关部门备案。如果出现野猪伤人,人们出于自卫防范可将其杀死,但不允许有针对性、商业性的猎杀。严禁非法猎捕野猪或进行买卖,后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