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裴晓兰实习生冯倩) 90后的田先生和李小姐同居生子后分手,孩子留给爷爷奶奶抚养。两位老人随后代理孙子起诉要求孩子由父母抚养。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晓晓(化名)现在已经两岁。他的爷爷奶奶称,田先生和李小姐是晓晓的亲生父母,2010年开始同居生活,2011年9月生育晓晓。2011年11月份,李小姐离开了,将孩子扔在家中。田先生也不管孩子,生活起居都是他们照顾。现在他们年事已高,身患多种疾病,生活十分困难。两位老人认为,孩子的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不尽义务是违法行为,故代理孙子起诉要求法院判令晓晓由田先生和李小姐抚养。
田先生辩称,他可以抚养晓晓,但必须跟李小姐一同抚养。他称,李小姐现在已经回到山西老家,并且结婚生子。李小姐对他说只有法院下达传票,才会解决孩子抚养的事。
目前,承办法官通过邮寄方式向李小姐送达了起诉状、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且通过查询,邮件已经由其本人签收,但尚未提交答辩意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