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济宁清洁工向沿街店铺要代运费 回应称系个人行为

A-A+2013年8月1日16:39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近日,科苑新天地的商户尹女士往清洁工垃圾车内倒垃圾时,清洁工向她索要5元钱垃圾清运费。虽然钱不多,但既没有发票,又没有收费凭据,尹女士觉得有些不靠谱。“他们每天很辛苦,收点钱也没什么,但既没票据也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这算不算乱收费啊。”

  本报见习记者 公素云

  7月31日,记者来到城区科苑新天地商业街,路两边店铺林立,每隔一段就有个垃圾桶。记者走访了几家商铺,大部分店主都有被环卫工索要垃圾清运费的经历,有些店铺还曾因为此事和环卫工发生过争执。现在大部分店铺已经形成按月交费的规律,也有些店铺觉得收费不合理,拒绝向环卫工交这笔费用。

  “他们每月也要不多,就是五块、十块的,如果环卫工觉得你扔的垃圾多,又不给他们代运费,他们可能会在门口跟你理论好半天。”一沿街店铺的老板告诉记者,他已经按月交纳垃圾清运费2年了,虽然觉得有些不合理,但是每月交个几块钱就不用经常和环卫工理论,图个省心。

  谈到收垃圾清运费的事,环卫工们也非常无奈。“这边属于商业街,像餐饮、美发等行业平时产生的垃圾特别多,有时他们几包垃圾就把垃圾车塞满了,一些店铺直接就将垃圾堆放在路边或是店门前,大大加重了我们的工作量。”一名环卫工人说,自己原本只负责沿街垃圾桶和路面的清理,但是店铺产生的垃圾几乎成了垃圾的主要来源,有了这些垃圾,自己每天要多跑好几趟垃圾中转站。“这些店铺产生的垃圾成了主要的清理对象,增加了工作量,而我每月工资还拿不到一千块钱,对那些平时产生垃圾多的店铺,只好自己多要一些劳务费。”

  相关链接

  物业公司: 收费系环卫工的个人行为

  “签订承包合同时,只是委托我们负责垃圾筒内和路面上垃圾的清理,商户产生的大量垃圾应该直接送往垃圾中转站。但是对于这种清洁工私自向商户索取费垃圾费的做法,公司是不允许的。”负责科苑新天地商业街的诚祥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这一问题,物业公司准备增加环卫工人数,或是将以前的小垃圾车换成大的地排车,增加运输量,减少环卫工的运送次数。“同时,也希望广大的商户能够体谅清洁工人的辛苦,自觉把垃圾放到垃圾中转站去。”

  济宁市环卫处: 个人无权收取垃圾清运费

  济宁市环卫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7年济宁市出台了《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垃圾处理费用由环卫部门的专门工作小组收取,环卫工人个人是没有权利收取这项费用的。“目前关于店铺产生垃圾是否征收代运费的情况还没有针对性的政策,如果店铺产生的垃圾太多,超出了环卫工人的平时的工作量,需要由负责该处卫生的部门和店铺进行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然后派人进行收取。环卫工个人是无权收取垃圾清运费的。”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