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培乐
通讯员 于美会
生活日报7月24日讯 24日上午,家住长清区张夏镇的王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长清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原来新婚不久的王某因为和妻子吵架就找了小三。为了养小三,他想到从银行骗取贷款,共骗取了30多万元,因无力偿还被抓。
男子新婚不久找新欢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0年4月份,当时王某与赵某两人刚刚领了结婚证,还没有举办婚礼。因为操办婚礼,二人发生争吵。
二人都是倔脾气,谁也不愿意先低头认错,他们的关系转入冷战阶段。耐不住寂寞的王某,通过网络认识了比自己小四岁的董某,二人迅速“坠入爱河”。
因为与董某的交往,需要“交往资金”,为了与他的“小三”更好地“夫唱妇随”,本来较为贫困的王某,听说贷款很容易,所以就打起了骗取贷款的主意。
骗贷30万元养小三
经过熟人介绍,王某认识了农村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学习了办理贷款需要的手续。随后王某在较为偏僻的地方租了一个很小的房子,然后到工商局办理了一个装修行业的营业执照,随后拿着营业执照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三十万元。经过一番“设计”,王某成功将贷款骗取。
获得贷款后,王某有了与“小三”交往的消费资金。通过王某的提款记录可以看出,王某为了养“小三”,每周都提出三千、五千的现金用于消费。
2010年11月份,王某与董某在济南市历下区因为一次消费发生争吵。一过路人看了他们一眼,王某上去将路人打伤。王某被带至派出所后,民警将传唤情况通知了王某的妻子赵某。
此时,赵某才知晓丈夫在外包养“小三”。随后,王某被处罚,“小三”一事败露,自己也进了劳教所。
出了劳教所又进看守所
2011年10月份,从劳教所刚出来的王某的贷款已经到期,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多次催收,王某均没有归还的意思。信用社工作人员到公安机关报案,张夏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发现王某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利用虚构资产信息,办理营业执照等手段骗取农村信用社贷款三十万元。获得贷款后将贷款大部分用于自己“小三”的交往费用,小部分用于装修行业。
东窗事发后,王某已经身无分文,自己又无力偿还,没有办法,就四处逃窜。民警多次查找王某无果后,将王某列为上网逃犯进行追捕。
2013年4月份,张夏派出所民警在外地警方的帮助下成功将王某抓获,7月24日上午,长清区人民法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因涉及个人隐私,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