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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高速路上被撞倒后遭34辆车碰撞碾压致死

A-A+2013年7月19日08:43南方都市报评论

  南都讯 记者曾育军 通讯员郑锦春 实习生杨嘉敏 昨日,江门市公安交管局通报:6月30日21时52分许,一辆鲁L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驶至G15沈海高速3236K M +900M (湛江往广州方向恩平段)时,车身右后侧与一名行人唐某(男,23岁,茂名化州人)发生碰刮,致唐某倒在主车道上。

  事发后,肇事车离开现场,而唐某共遭到34辆车碰撞或碾轧。目前,警方已查获27辆涉案车,其中20辆车已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细节

  大部分驾驶员提出与家属协商

  交警称,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大部分涉案驾驶员特别是外地驾驶员提出与死者家属协商处理的要求。7月16日,死者家属与其中的20辆涉案车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并接受了赔偿款项。

  交警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走,是违法行为。交警未透露双方协议的赔偿金额。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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