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殡仪馆人员运走流浪人员遗体。
- 8日,在济南莲花山殡仪馆内,工作人员给记者出示了殡仪馆针对无名尸收尸费等的收据及各项收费标准明细。
7月7日18点左右,历城区洪家楼附近,在一拆迁工地上,发现一人死亡。经公安初步侦查:这是一名流浪人员,栖息在拆迁工地房里,猝死,初步排除他杀,疑似中暑加之醉酒死亡。随后民警联系了殡仪馆,准备将遗体送过去。
现状:
尸体要拉走 民警先交钱
但据在场的民警透露,殡仪馆的人要求必须先收取3000元的费用,否则不拉走。“尸体不可暴露在现场,我们又采取不了其他措施。”民警告诉记者,由于死者身份无法核实,民警个人先行垫付了这3000元钱。
而据了解,济南市公安部门针对“无名尸体”托运费以及冰存费等,没有明确的资金支持。如果寻找不到这名死亡人的家属,这笔费用将可能由民警个人或派出所承担。
据华山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绍,由于辖区内有黄河与小清河等穿流而过,每年漂流拦截下来的尸体有十几具之多。这些尸体被打捞上岸送到殡仪馆,每次需提前交纳3000元“押金”,这些费用让华山派出所的民警无力承担。
据了解,这么多年华山派出所和民警,已经为“无名尸”垫付了一些费用,而这些费用是没有专项资金支出的。“事后我们联系死者籍贯所在的民政部门等,希望他们能够解决一些,但往往没有了下文。”华山派出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这些费用最后往往由他们承担。
冰存仨遗体 欠费十八万
历城区洪家楼以及华山派出所发现的无名尸,是送往莲花山殡仪馆的。对于“收取3000元才拉走尸体”的做法,莲花山殡仪馆的业务科副科长田路告诉记者,这些费用不是单纯的运尸费,运尸费只收取300元,其余的费用包括冰存费等,总计3000元。
田路还告诉记者,“收取这些费用,也是没有办法,华山派出所有三具无名尸冰存在我们这里,欠费已经18万多了。”
据了解,这三具无名尸,是华山派出所在黄河等辖区内发现的。华山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也无奈地直叹气。对于这三具遗体无法火化,长期冰存,以至产生了18万元的费用,殡仪馆多次找派出所,希望他们签字将遗体进行火化。而民警告诉记者:“民警可不敢签字,签了字,就意味着允许尸体火化,而尸体火化的费用以及保存的各种费用,就由我们民警个人承担。”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政策法规,殡仪馆又不得将遗体擅自火化,由此导致的费用越来越多,三具尸体的保存费用至今已经高达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