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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男子为抢姐夫生意 谎报巨款被盗

A-A+2013年7月8日14:00大众网-生活日报评论

  □记者 郑希平

  通讯员 李正伟

  生活日报7月7日讯 平阴县一男子彭某与姐夫各自经营着一家汽修厂,为了挤对走姐夫抢生意,近日,彭某谎报警情称八万元现金被盗,平阴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戳穿了该男子的谎言。目前,该男子因涉嫌违法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7月3日上午,平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接孝直镇某村群众报警称:其经营的汽修厂被盗现金八万元。接案后,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张伟副局长亲临一线指导工作,刑警大队韩子光大队长、孔卫东副大队长迅速带领刑警二中队、技术中队立即赶赴孝直开展工作。

  侦查员到达现场后,经初步询问,报警人彭某(孝直镇某汽修厂个体经营业主)称其多年经营修车厂,积攒的八万元现金存放于其汽修厂房内床下,7月2日外出,其姐夫刘某及刘某招收的看厂人员在厂值班,当日晚其回到居住点后发现此八万元现金被盗,遂报案。在对彭某的询问中,敏锐的侦查员发现了诸多疑点:首先,报警人似乎对现金被盗的事情并不十分着急,且眼神闪烁,语焉不详,不像是财物被盗后的着急表现。其次,如此大额的现金存放于家中十分反常。

  侦查员对报警人彭某及其妻子展开了攻心询问,彭某终于讲出了实情:其姐夫刘某在孝直镇经营汽修厂,2009年,刘某邀其共同经营该厂,彭某遂辞去工作后为刘某打工,后在该厂址与刘某各自独立经营。后刘某觉得彭某争抢自己的生意,并多次想让其离开该厂去他处经营,彭某遂心生怨恨,认为刘某因争抢生意故意挤对自己。彭某遂产生通过报警称现金被盗栽赃刘某及其工人的想法,从而达到让公安机关找刘某等人麻烦的目的,并迅速付诸实施,于7月3日凌晨向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彭某已被平阴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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