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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国资委人员诈骗2710余万被判无期

A-A+2013年7月7日09:54新京报评论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近日,33岁的段晓杰,被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检方指控,其在2008年至2011年间,冒充国资委人员,虚构代理手机充值卡业务,以高额返点为名借款,诈骗多人共计2710余万元。

  借款不还引出诈骗案

  受害人张先生与段晓杰认识于2009年。当时段晓杰自称是国资委工作人员,代理多家手机充值卡销售业务。

  “我借钱给他去倒卖充值卡,他承诺返点1%—2%的好处费。”张先生说,但借款几次后,段晓杰就不再接他电话了,只留下了550万元的空头支票。在起诉要求段晓杰还款期间,张先生发现其公司资金链断裂但仍向他借款,认为段晓杰涉嫌诈骗报案。

  曾冒充国资委工作人员

  检方指控,段晓杰于2008年至2011年9月期间,冒充国资委人员,虚构手机卡代理商身份,以“借款”支付高额“返点”为诱饵,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张先生等多人钱款。段晓杰供述,他之前为某电子商务公司法人,在马甸倒卖充值卡及手机号卡,之后因资金链出问题,开始酝酿“返点借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段晓杰共用上述方式骗取了张先生等钱款2710余万。认为其行为构成了诈骗,根据其犯罪数额判处其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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