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营改增”对山东省物流行业的影响和应对策略》高级研修班在济南开班。由于山东“营改增”试点即将在8月1日展开,这一研修班不仅吸引了山东交运集团、中外运等众多省内物流企业,正在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齐河县政府也派出商务局负责人前来补课。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今年8月1日起,山东省将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即1+7试点行业)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作为今年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营改增将会给大部分试点行业带来税负的降低,但对交通物流业而言,由于可抵扣资产少,改革后税负上升已无可
避免。据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副会长王国利介绍,对于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来讲,“营改增“后税率由3%上升到11%,“营改增”前购入的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这样就造成了“营改增”前的存量资产无法抵扣,“营改增”后销项税额和
进项税额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无法配比。
“营改增”后,对物流企业的主要成本进行分析,我们不难看到:燃油费专用发票难以完全取得,由此造成物流企业进项税额不足;运营成本占比高的路桥费尚未纳入“营改增”,路桥费的发票不能抵扣,由此造成物流企业进项税额抵扣有限。基于上述情况,提供
货物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后税负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会导致一段时间内的结构性增税。
在研修班课堂上,来自深圳税典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姜奇峰向大家详细讲解了“营改增”的应对之策。在“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前,最重要的就要做好准备工作,合理、合法、合规地运用法律所赋予我们的权利应对“营改增”。
姜奇峰提醒现场企业,为了更好利用抵扣额度,企业除了要关注今年8月1日实施营改增试点的行业,还要关注即将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行业、建筑安装行业和邮电通信行业,这意味着将来,企业所支付的电话费、快递费、建筑安装费
用都将进入抵扣范围。
“短期内有建筑安装打算的企业不妨推迟一下,等待建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再上马。”
“营改增”在改变试点行业的同时,也对税收征收主体产生重大影响。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处刘文桥副处长介绍,“营改增”之后,征收主体将由两个变成一个,增值税将进一步确立主体税种的法律地位。
(新浪山东财经 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