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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两男子恶意杀人泄私愤被执行死刑

A-A+2013年6月15日15:22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昨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布了两起恶性刑事案件,经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两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两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记者崔艳红

  再婚妻子执意离婚男子杀害姐妹俩泄愤

  故意杀人犯李某,今年40岁,与妻子小代于2010年11月10日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之后,两人到平度务工,期间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2011年10月18日,小代回到济南市历城区姐姐大代家住下,并向李某提出离婚。同月26日,李某从平度来到济南。当日下午,李某在大代家卧室内劝说妻子小代不要离婚,结果未成功,遂产生杀人念头,掏出事先购买的尖刀捅刺小代面部、颈部、胸部等处数刀,致小代右颈总动脉破裂、肺破裂,大失血死亡。随后,李某来到大代家客厅,持刀捅刺大代颈部、背部数刀,致大代左颈内动脉破裂,大失血死亡。李某作案后即逃离现场。

  此案经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济南中院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为报复泄愤男子杀害同村一家三口

  故意杀人犯李某今年32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人,因与同村李某仁夫妇积怨,遂产生杀害李某仁家人之念。2011年1月27日20时许,李某持尖刀闯入同村的李某仁家中,在李某仁母亲路某所在的房间内朝路某的头面、颈部猛捅数刀,致路某颅脑损伤死亡。在李某仁之妻芦某闻讯进入该房间后,李某又持尖刀朝芦某头部、躯干等处猛捅数刀。李某仁13岁的女儿见状呼救,李某持尖刀朝其颈部、头部猛捅,致其轻伤。后李某发现芦某倒在其家门口外的胡同,又持尖刀猛捅芦某数刀。之后,李某再次返回李某仁家中,持尖刀朝李某仁年仅3岁的儿子颈部猛捅,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芦某经抢救无效失血性休克死亡。

  依照法律规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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