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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22户养殖虾大量死亡 疑因农药污染水渠

A-A+2013年6月14日15:51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记者 王永军 报道

  本报6月13日讯 眼看还有20天左右,养殖虾就可以上市,虾只却大量死亡,损失或超百万,这让海阳市行村镇中麻姑岛村的22户养殖户傻了眼。养殖户猜测,虾只死亡或因公共进水水渠被农药污染导致。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12日下午,记者跟随养殖户李先生来到了他们的养虾池。在水塘旁有不少死去的虾只。李先生说,8日他们从公共取水水渠内往自己的养殖水塘内进水后,就出现了虾只死亡情况。

  事后李先生他们在附近的一处闸门处发现有大量的绿色的农药瓶。“应该是附近的一家养殖场用了大量农药,公共取水水渠被农药污染了,才导致虾只死亡。”李先生猜测说。

  在不远处的一处闸门处,记者发现至少上百个农药瓶,上面写着敌敌畏字样。“还有20天左右,养殖虾就可以上市了,光成本已经投入了10来万。”李先生很是无奈。

  据养殖户介绍,受影响的一共有22户,影响程度不一,进水多的濒临绝产。目前,养殖户们已经报警,期待调查结果出来后能挽回一部分损失。

  海阳市环保局表示,他们接到养殖户反映后就去现场查看情况,根据政府部门职责划分,这种情况应该由当地渔业主管部门负责。记者又拨打了海阳市海洋与渔业局的电话,值班工作人员初先生说,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他们将积极配合,如何处理现在还没法确定。

  记者又联系到当时出警的何家边防派出所。所长蒲金涛说,他们接到报警后就前往进场进行了取样,目前已经把水样送到相关部门化验。蒲金涛说,他们的确在水渠附近发现了大量的农药瓶,但是案件还没有最终定性。

  目前,受害养殖户已聘请律师刘金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金滨认为,在养殖区投放农药,也未给附近养殖户警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之规定,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但放任后果发生,涉嫌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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