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泰安小伙为抢乘出租车拿水果刀捅人

A-A+2013年6月13日15:27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泰安6月12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吕黛婷) 为争出租车,年轻小伙张勇(化名)将先自己一步坐车的男子捅伤致死。近日,泰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张勇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

  2013年5月,年轻人张勇与妻子、朋友在泰安某KTV唱歌,晚上11时许,几人准备乘出租车回家。在打车时,张勇拦下一辆出租车,但因其与妻子发生争吵一直没有上车。就在两人争吵时,同样唱完歌的被害人赵刚(化名)一行四人抢先一步,坐到车内。

  看到赵刚抢乘出租车,张勇一下怒了,一把将被害人赵刚拽下车来,对其拳打脚踢,赵刚也不示弱,张勇一方与赵刚一方厮打起来。张勇从人群中跑出来,回到KTV吧台,拿了一把水果刀冲回人群,用力乱划,躲闪不及的赵刚被张勇一刀捅在上腹部,赵刚当场不省人事,随后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近日,泰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张勇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

  “这起案件是因琐事而起的,该类案件在刑事伤害案件中的比例较大,往往是因为当事人不冷静,结果酿成大祸。”泰山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说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