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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能否“公私合营”

A-A+2014年9月23日14:08人民网评论

  反对方:担心国有资产流失滋生腐败

  当然,对于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并不是所有人都拍手称快。

  “我个人反对这种做法。”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的态度很明确,“国家已经为公立大医院做了巨大的投入,也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流失。这种流失不是指某些设备流失,而是从知识产权角度看,医院的大牌医生都是国家培养出来的,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国有资产。在这种背景下,社会资本注入,相当于稀释掉公立医院国有的股份,也属于国有资产流失。”

  对于刘玉村的这个观点,蔡江南表示认同:“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最大的弊端,就是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公众利益受到侵害。”

  除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刘玉村还指出,引入社会资本的背后也容易滋生很多腐败问题。说到这里刘玉村举了一个例子:“比如,作为一家医院的院长,我知道医院的哪些学科可以挣钱,哪些需要赔钱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联合朋友注入资金,合办某些学科,甚至合办分院,把经济效益最好的学科分布到这个区域去,就可以获得大量的收益,而牺牲的则是公立医院的利益。”

  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陈肖鸣建议,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合作办医需要政府制定完备的规章和法律。如何评价国有资产和民营资产,双方以何种形式合作,在法律上要把这些问题界定清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巡视员廖新波对“公私合营”也持反对意见。他认为,虽然用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企业一点都没有错,但是用来经营医院就不太合适了。企业都是逐利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追求“薄利多销和尽可能多赢”,而这是与医疗的属性不同的。医疗上的“薄利多销”很大程度上就是过度医疗。他还提醒,应该反省为什么社会资本愿意与公立医院合作:“是否说明我们国家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不强呢?不然,公立医院为什么会‘招蜂引蝶’呢?”

  权衡方:各算各的账谁也别吃亏

  无论被动接受改制,还是主动与社会资本合作,权衡利弊是医院管理者们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每个医院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果改制以后更有利于医院发展,与社会资本合作、改制也未尝不可。”陈肖鸣认为无论改制与否,都要结合每家医院的实际情况。有的公立医院因为是国家所有,规模、服务的品种等会受到一定限制,而民营医院是放开的。通过混合所有制之后,能够把国有的优势和民营的优势进行结合,这些医院可以考虑进行改制。

  刘玉村并不认同混合所有制:“政府可以放掉一些没法管、管不好,经营也非常困难的小医院,交给社会资本并购或者收购。但是一定要分割清楚,他是他的,我是我的。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以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合作带来的问题要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得不偿失。”

  “一些综合性的医院可以有一部分和社会资本改制,有一部分还是公立医院,还属于国有。”白继庚则认为是否引入社会资本要从大局角度考虑,“有一些属于战略性布局的,比如我们医院是儿童专科医院,负责全省的儿童医疗,像这样具有战略性意义的专科医院,还是保持公立医院的机制比较好。”

  秦成勇则认为公立医院如果需要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形式需要得到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积极的探索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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