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9月18日讯(记者 张帅)今天,济南市物价局公布了《关于调整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为缓解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对出租车的影响,济南所有客运出租车现行的起租价由8.00整到9.00元。
根据通知,调价自计价器调整后执行,出租车未调整计价器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据了解,上次济南出租车调价是在2010年7月。2010年济南市物价局经制订了《济南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油、气价格联动办法》,根据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涨跌幅度,可采取加收或取消燃油附加费,调整起租价、车公里运价,起租价与车公里运价同时调整的方式。规定中明确了天然气价格升降幅度达到15%时,济南市物价局将会同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及时调整运价。
济南出租车起步价:11年涨了2元
●2003年3月10日起
济南市区出租汽车开始临时收取燃油加价,具体执行标准为每乘次向乘客加收1元,即在起步价6元基础上加收1元燃油费。
●2005年8月
济南市物价局调整出租汽车租费标准,将燃油“临时加价”1元并入起步价,1.6升排量出租车起步价为7元/3公里,基本里程租费由1.2元/公里调整为1.5元/公里。10分钟免费等候改为5分钟免费等候。
●2006年7月
济南市出租车在起步价的基础上,加收0.5元燃料附加费。之后,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由每次7元调整为7.5元。
●2008年12月
济南对出租车运价实行时距并计收费办法,即“等待收费”。根据济南市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车辆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时,累计计时每满5分钟收取1元费用。
●2010年7月
济南出租车在7.5元起步价的基础上,再次加收0.5元的燃油附加费。
●2013年2月
济南物价局下发通知,将0.5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即起步价由现行的7.5元调整为8元,出租车调整计价器后燃油附加费停止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