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11500元的住房公积金,让省城(济南)市民老陈最近颇感头疼。老陈的老父亲病重,为给父亲看病,外债累累的老陈想提取公积金,但因房主名字是儿子,这笔公积金取不出来。后来老陈选择了中介“专业提取”,提供了身份证及公积金审批表后,中介伪造了户口簿等其他手续,还给老陈虚构了个“媳妇”。7月2日,老陈的公积金全都骗提到这个“媳妇”的账户内。公积金虽然提出来了,中介却再三找理由,始终不愿把这笔钱给老陈。
省城市民老陈已经内退,最近,年近80岁的老父亲突生重病,花掉了十几万的积蓄,家里再也拿不出去北京买药的钱了。
在家人提醒下,老陈想到自己公积金账户上还有一笔钱,自从三四年前单位开始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几年下来账户上有了11500元。“内退人员提不出来,原想正式退休后提出这笔钱,可现在实在等不及了。”
老陈的户口落在省城一个乡镇上,家里房子的房主是儿子,儿子的户口又在省城的一家单位。老陈来到派出所,派出所开具了相关证明,证明他们是父子关系。带着这份证明,6月份老陈到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但是因为不符合相关的提取条件,这笔钱没有提取出来。
公积金提取失败,在回家的路上,老陈看到地面上张贴着一张小广告,上面写着“专业提取公积金”,老赵半信半疑联系了对方。
根据对方提供的办公地点,老陈来到那家公司,这是一个只有三四个人的小公司,更准确地说是一家“中介”。“中介”人员告诉老陈,只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了老陈所在单位公章的公积金审批表,审批表不用填写。
“他们说,别的事情全由他们来操作,事后收取百分之十的中介费。”老陈说,这家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们有内部人员和内部渠道,提取公积金不是难事。
6月底,老陈再次找到那家中介,提供了相应文件。“这家公司员工很少,但进进出出的人不少,电话也不断,看来想提取公积金的人不止我一个,所以我也没太多想。”
7月中旬,父亲的病情稳定以后,老陈又一次联系这家“中介”,电话中“中介”的说法完全变了样,“他们说,为了提取我这笔钱,光是请客送礼就花了好几千。”
刚开始老陈觉得,中介是嫌百分之十即1000元的中介费太少,他们想再多要些。老陈最初还想讨价还价,可到了后来,中介不但没有还公积金的意思,而且说法又变了。“中介说,提取公积金的时候被公积金执法处查住了,钱不但没提出来,还罚了5000元钱。让我再缴纳5000元。”
公积金一分钱也没见到,中介还不断加价改说法,这让老陈无法接受。“我就想去公积金中心看看,这笔公积金到底提出来了吗?”
老陈再次来到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相关记录显示,老陈这笔公积金已于6月30日审批,7月2日,资金已转入审批时登记的老陈本人的银行账户。
“我当时并没给中介提供银行账户。”调取资料后老陈发现,此笔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人为耿春天(化名),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购房协议及发票、申请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户口簿信息中显示老陈与购房人耿春天为夫妻关系。“我压根就不认识这个耿春天,更别说她是我媳妇了。”老陈说,原本以为中介真是通过“内部关系”提取公积金,现在看来是弄虚作假,他深怕自己的公积金被这些人私吞,“事后证明,这个户口簿是伪造的。”
老陈质疑,为什么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没能辨认出这个户口簿的真假,以及自己与耿春天并非夫妻关系?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称,目前公积金中心与民政局的信息还没联网共享,单凭肉眼无法辨认这些证件的真伪。
8月15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向科院路派出所报案。此前老陈多次联系这家“中介”公司,对方找各种理由,就是不还这笔钱。但是公积金中心报警后,事情出现了转机。“8月15日,这家中介给我打电话求饶,让我提供银行卡账号,他们说把钱给我打过来。”8月16日,11500元的住房公积金,一分不少打入了老陈的账户,连中介费也没扣。
老陈说,听说找这家中介提取公积金的,还不止他一人,这家“中介”编造虚假材料取出钱后,还想吞下这笔钱。“要不是我盯得紧,这笔钱估计就没了。”而老陈委托中介骗提公积金的行为,也受到了3年内限制提取公积金的处理。
为防止有人用假房源信息骗提公积金,2014年6月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房产登记中心建立了房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联网,核验房产信息真实性。公积金中心审批人员可凭房产证号码校验房产信息的真实性。
工作人员登录房产信息查询系统,录入申请人提供的房产证号,可即时生成该房产的相关信息。
伪造户口簿、夫妻关系骗取公积金的行为是否也会杜绝?民政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民政系统与公积金系统尚未联网,不能实现信息共享。“除了夫妻关系无法查询外,单身证明的开具,也需到民政系统,公积金中心无法查询。”如何避免利用信息的不对称骗提公积金?市民希望有关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堵住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