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初步敲定,8月28日,《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公示稿)》公开征集民意。根据规划,我省拟构建“一群、一带、双核、六区”的省域新型城镇化总体格局,并提出支持济南调整行政区划,增加市辖区,壮大中心城区规模,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此外,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2%左右,努力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促进1000万左右的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
总体格局
济南要建成黄河中下游中心城市
据了解,山东拟构建“一群(山东半岛城市群)、一带(鲁南城镇发展带)、双核(济南、青岛两大中心城市)、六区(”济淄泰莱德聊、青潍、烟威、东滨、济枣菏、临日“六个城镇密集区)”的省域新型城镇化总体格局。其中,将发挥省会优势,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提升老城区,加快建设西部新区、东部新区和滨河新区,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使济南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中心城市。
根据规划,我省拟以济南中心城为核心,构建济淄泰莱德聊城镇密集区。依托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以济莱协作区建设为契机,优先推动济南-淄博-泰安-莱芜一体化发展。依托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的骨干交通,加快构筑“一小时交通圈”。
行政区划6年建成6000个农村新型社区
●支持济南调整行政区划,增加市辖区,壮大中心城区规模,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稳步推进撤乡设镇、乡镇合并、撤镇设街道办、村改居。
●对已建成的大型农村新型社区,达到标准要求的探索试点设镇或街道办事处。
●到2020年,全省建成6000个农村新型社区,保留4万个左右的行政村,建设4000个历史文化型、特色景观型、乡村旅游型、农业产业特色型村庄。
●扩大县级管理权限,赋予县(市)政府设区市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适宜由县(市)政府行使且法律法规不禁止下放的管理权,都要下放给县(市)政府。设区市、县(市)职能部门都可行使的管理权限,由县(市)职能部门行使。
交通体系济青2小时可达省内其他各市
●加快构筑“三横(济青、德龙烟威、菏兖日)、四纵(青烟威日、滨临、京沪、京九)”综合运输通道。
●到2020年,要实现济南至周边省会城市3小时可达,济南和青岛至省内其他设区市2小时可达。快速铁路通达除滨州、东营外的所有设区市。
●95%以上的县级行政单元在地面交通100公里或1.5小时车程内可享受到航空服务。
●形成济青高铁、胶济客专、胶济铁路客货分线,青银高速和青兰高速两线并行的骨干交通格局。
●建设德州-上饶、济南-东营等4条高速公路。
●构筑以济南、青岛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15个地级市为地区性交通枢纽的两级交通枢纽体系。
●力争2020年全省建成运行200公里以上城市轨道交通线。
2020年实现7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近年,我省城镇化的脚步不断加快。1978年全省城镇化率仅13.46%.30多年过去了,目前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53.75%。但这一数字还远低于我国发达地区平均水平。
山东城镇化存在不少问题,市民化任务艰巨便是其中之一。目前,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城镇人口中的“两栖”人口高达900多万人。城中村、棚户区大量存在,在城镇内部形成新的二元结构,也制约了市民化质量的提升。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52%左右。我省还将努力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促 进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
户籍政策济南将建阶梯式落户通道和积分落户制度
●济南、青岛等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城市将建立阶梯式落户通道和积分落户制度。
●济南、青岛等市城区要年均增长6万到8万人。
●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权利。
●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社会保障农民工连续缴纳公积金满1年可申请贷款
●具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审慎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逐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到2020年,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9%。不得向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择校费等费用。
●依法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范围,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并尽快实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
城市改造改造6000个城中村1000万居民变市民
●到2020年,基本完成6000个左右的城中村改造,实现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市民化。
●城中村改造要优先建设安置房,安置房分配后,应依法办理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
●城中村村民已实现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保。未参保且符合条件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到2020年改造城市棚户区和独立工矿区棚户区150万户左右。
●明确禁止改变尚未搬迁住户原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等基本生活条件,不得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手段迫使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搬迁。
●棚户区拆迁安置住房建设采取原地建设和异地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优先考虑就近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