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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省重点项目未按期开工收回用地指标

A-A+2014年7月24日11:32华龙网评论

  原标题:省发改委:省重点项目若未按期开工将收回用地指标

  日前,山东省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对年内不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收回省里配置的用地指标,对连续两年项目不能完成计划任务的县(市、区),取消下一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资格。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十二五”以来,山东共安排下达420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截至6月底共114个项目建成投产,103个项目部分投产。

  据了解,山东安排下达的420个省重点建设项目,涵盖交通能源、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转型升级、节能环保、农林水利、社会民生等领域,总投资9103亿元。截至6月底共完成投资5973亿元,114个项目建成投产,103个项目部分投产。这些重点建设项目在完善基础设施,增强保障支撑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改善社会民生,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此,省发改委专门下发通知,加快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建设任务。对年内不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收回省里配置的用地指标,对不能按期建成投产的项目,取消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资格,对连续两年项目不能完成计划任务的县(市、区),取消下一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资格。

  通知指出,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限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和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以及一般性工业扩能项目。在资金方面,承诺的财政资金,要保证落实到位,按计划拨付。要大力吸引社会资本,释放民间资本潜力,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举办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和项目推介活动,引导金融机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后续融资。在土地方面,要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各市要按照分类供地的要求,对需要市里配套的用地指标,保证落实到位,对省里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要确保专项使用。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建设,积极稳妥地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保证项目及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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