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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8人“泡泉池”被开罚单 已累计处罚近20人

A-A+2014年7月10日17:11生活日报评论

  8日晚,济南市文明办、公安、城管执法、园林等四部门再次实施突击检查,重点打击在泉池内游泳等违法行为,8名游泳者“触网”受罚。据不完全统计,自上月26日护城河整治行动进入处罚阶段以来,已经累计处罚违规游泳者近20人。

 8人泡泉池被抓“现行” 8人泡泉池被抓“现行”

  8日晚11:00,50余名行动队员已经在指定位置集结待发。这次行动主要针对泉池游泳的重灾区——黑虎泉泉池。行动前,领队再次向队员重申行动方案。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行动队共分为四组。其中三组在陆上对黑虎泉的三面泉池形成包围之势,第四组则乘坐快艇,在护城河内封锁泉池的水上出口。

  11:20,行动队领命出发,乘车赶到指定地点,继续待命。所有人员关闭手机,等待对讲机号令。

  11:30,“行动!”随着对讲机传出一声清晰的号令,原本静默的行动队员迅疾下车,快速跑过琵琶桥,冲向黑虎泉,将泉池内的违法游泳者包围起来。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小一个黑虎泉泉池,容纳了8名男女同时戏水。陆续被“请”上岸的游泳者包括7名男子和1名套着游泳圈的女子。错愕、羞愧的表情在违法游泳者脸上闪现。

  不过,也有人对自己的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面对媒体的镜头,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侃侃而谈,“我觉得在泉池内游泳不会造成污染,我又没撒尿。不就洗个澡吗?至于吗!”

  50元罚款难起震慑作用

  按照程序,城管执法队员首先表明身份,接着告知游泳者,“你们的行为违反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城管部门将要对你们进行调查处理。”

  6月26日,四部门首次突击检查时曾有7人被罚,这次又有8人“落网”。

  在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人员逐一核实8人的身份信息后,开始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每人50元的行政处罚。

  “罚50块钱很难起到震慑作用”,城管部门一名负责人表示,就当前的物价水平,罚50块钱没什么感觉。只能通过完整地走过执法程序再加上媒体曝光,让他们明白在泉池内游泳这事违法了很丢脸。

  代表建议加大处罚力度

  对此,上个月底,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傅强联合多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修改《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按照这几名人大代表的建议,9年前颁布的《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需要扩大适用范围,同时需要增加执法主体,把《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的执法主体从现在的城管扩大到公安。并加大处罚力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

  9日,傅强高兴地告诉记者,目前他们的建议已经被济南市人大正式受理,下一步将按照程序逐步推进。(王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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