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济南市车管所业务指导科民警指出,老年代步车只是商家炒作的概念。(视频截图)
齐鲁网5月23日讯 从本月20号起,山东省开始全面叫停“老年代步车”的消息,对无牌无证驾驶老年代步车上路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昨天,济南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整治工作做了进一步说明。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据交警部门透露,目前,济南市销售、上路的“老年代步车”总量在五万辆左右。其中,九成以上的代步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没有正式牌照,车辆型号也没有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安全性能无法保障。
济南市车管所业务指导科民警张德庆指出:“老年代步车只是商家的一个叫法,一个炒作的概念,对整个交警部门来说按照道路安全法,只划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如果属于机动车必需挂牌后上道路行驶。”
我国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技术标准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仅具有两个车轮;机动轮椅车,作为非机动车,是以内燃机为动力,排量小于150毫升,长宽分别小于2.5米和1.2米。而市面上常见的电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都属于机动车,需要挂牌后上路行驶。
张德庆说:“对汽车、摩托车取得号牌的条件,实际是有两道关口,第一道关口是生产准入关,就是生产厂家经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性、经济性、尾气排放以及舒适性等各方面检测合格后就会纳入公告,纳入公告就可以进入流通领域了这就是生产准入关 ,第二道关口就是购买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到交管部门申请号牌。”
交警部门提醒,目前市面上常见的电动车已有部分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可以凭借生产合格证和相关手续到交管部门查询、申请机动车号牌,驾驶人也要根据车辆类型考取驾驶资格证。无牌无证的所谓代步车将成为重点整治的对象。
济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徐莉指出:“对那些没买的,我建议谨慎购买,要先查查是不是正规企业生产的正规产品,然后才能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