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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试点行政复议4年 9种行为可“民告官”

A-A+2014年4月1日07:32鲁南商报评论

  原标题:山东临沂试点行政复议4年9种行为可"民告官"

上图中9种行为可以“民告官”上图中9种行为可以“民告官”

  行政复议为“民告官”撑腰

  临沂去年办理行政复议案1007件同比增长76%

  自2009年起,山东省临沂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开始了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构的探索,即“民告官”可直接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4年多来,试点发挥了怎样的积极作用?复议之路是否越走越宽?

  工伤认定遇不公行政复议帮百姓“民告官”

  王女士在临沂某连锁超市负责促销。去年的一天,她在搬运货物时摔倒,随后被送往某医院诊疗,经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当时,公司称已为她申请工伤认定。但直至一年后第二次手术治疗结束时,王女士才得知,单位并未替她申请工伤认定。于是,她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劳动行政部门却以申请已超过法定时效为由,决定不予理睬。

  因为独自带着未成年的孩子生活,且公司又谎称已申请工伤认定。因此,王女士的生活陷入艰难境地。后来,听人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她向复议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

  经行政复议机关审议后认为,王女士虽已超过1年法定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她延迟申请实属事出有因,但劳动部门却对该情况未作审查就不予受理,属事实不清。据此决定,劳动部门重新处理王女士的申请。

  记者从临沂市法制办获悉,2013年,全市各级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07件,同比增长76%,案件类型以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和行政征收类为主,行政不作为和信息公开类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强制、行政确权和行政许可类案件数量有所下降。其中,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后撤回申请的340件,实际纠错率达35%。

  面对“官官相护”顾虑破解既当选手又当裁判困局

  行政复议理应是化解行政争议最有效的手段,其申请程序简单、案件受理也不花钱,且处理结果具有权威性。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一份问卷调查中,约60%的受访者对行政复议缺乏了解甚至没有听说过行政复议。像王女士一样,很多市民只有在真正陷入行政管理纠纷囹圄时,才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上行政复议这之路。

  “一方面,行政复议宣传还不够普及。更重要的是,很多市民在遭遇行政管理不公时,认为政府主管部门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存在不公嫌疑。”市法制办行政复议二科科长皮现众坦言。

  为破解这一困局,2009年,临沂市经国务院确定为全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自2012年9月起,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到市政府行使,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则不再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这意味着,如果像某县群众对县政府的土地登记不服,或者市民对县级农机局的罚款不服,就可以直接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然,当事人仍然可选择县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皮现众介绍说,为理顺行政复议办案体制,临沂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而兰山、郯城、兰陵、平邑、河东、莒南等县区还设立了法制服务中心。

  以市政府的名义行政复议决定必须执行

  临沂的试点工作机制是行政复议委员会行使重大决策权、专家咨询委员会行使咨询建议权、行政复议员承担具体办案任务、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相结合的框架模式。

  据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一科科长赵冬介绍,在工作流程上,临沂行政复议试点实行“四个集中”。除中直部门外,所有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到市政府行使。受理后,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组织3名或以上行政复议员合议审理。审查后,以市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最后,凡是作出有所变更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市政府统一执行。

  “说白了,老百姓面对行政争议,也就是‘民告官’时,往往会选择行政诉讼,也就是到法院去告。而相较于信访和诉讼,行政复议其实是一种更便捷、更灵活、没有任何费用的解决行政纠纷的渠道。”赵冬举了个例子,比如有市民在紧急情况下违反了相关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决定,该市民把公安部门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后,公安机关仍可上诉。但经市政府行政复议审理认定应撤销该处罚决定后,就必须执行。

  “当出现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时,则采取集体会审或咨询市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意见。”赵冬表示,试点以来,临沂已累计合议210次,集体会审39次,专家论证咨询12次。

  >>>>政策链接

  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上级行政机关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试点以来,临沂市政府在人民广场西侧、红旗路与羲之路交会处附近设立市政府行政复议服务大厅,可前往咨询服务和受理登记。(刘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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