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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通报两起违规典型 司机滥用公车单位被警告

A-A+2014年3月30日08:53山东商报评论

  两机关单位司机滥用公车被警告

  商报东营消息(记者李人杰)昨天,东营市纪委再次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两名政府机关单位的司机因滥用公车被查处。东营市纪委在通报中称,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出台以来,领导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报的两起问题之一是利津县史志办司机李智勇驾驶公车办私事的问题。据了解,2014年3月12日中午,利津县史志办司机李智勇私自驾驶公务用车鲁E46889到利津街道东街村李某某家办理私事。利津县纪委给予李智勇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服务领导利津县史志办主任李俊三进行约谈。

  另一起滥用公车问题是河口区政协办公室司机张海沿驾驶公车购买食品的问题。2014年3月12日17:30左右,河口区政协办公室司机张海沿驾驶公务用车鲁EX8169到河口区某鲜奶吧购买食品。河口区纪委给予张海沿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对其所服务领导河口区政协副主席宋卫忠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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