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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探索为农民工缴纳公积金需解决三个问题

A-A+2014年3月22日07:39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21日电(记者魏圣曜 席敏)记者21日从山东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上获悉,从今年4月份开始,山东将开展专题调研加快研究把农民工纳入公积金制度的有效办法,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解决好农民工流动性大贷款后断缴、增强公积金制度吸引力以及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缴存工作等问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力说,努力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确保年内新增缴存职工28.6万人,新增缴存额617.3亿元,到今年底,力争缴存人数突破750万、缴存总额突破4000亿元。

  李力说,2013年山东省公积金覆盖率(缴存职工数/城镇在岗职工数)为68.8%,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难度较大,客观上拉大了职工收入差距,损害了职工合法权益,“为此,山东将积极推动把缴存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

  针对今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探索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李力说,具体操作过程中需注意解决好三个问题。“这首先包括农民工流动性大导致的贷款后断缴问题,防范风险;其次是注意区别不同情况,尊重个人意愿,不搞简单的一刀切,还要注意完善使用政策,适当降低门槛增强公积金制度吸引力;再就是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缴存范围。”

  据介绍,去年济南市开展了人力资源公司建立公积金制度专项检查,96家人力资源公司为14373名劳务派遣工缴纳了公积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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