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作为房屋登记手续中最后一个环节,领取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证明财产的最有力手段。然而,记者3月5日从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了解到,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待领取的房产证已达3万余本,有的存放期长达10年之久。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房产证“积压”在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据介绍,目前积压的房产证一半以上都是属于新建成片小区的,按规定只要开发商提交相关资料后,就可以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但在领取房产证时,开发商需要交纳每平方米3元的交易手续费,购房者需要交纳80元的登记费。由于部分小区开发商不及时来交办证费用,致使购房者无法领取房产证。
济南市房管部门决定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自3月6日起,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时,受理环节申请人提交房产证后,工作人员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原件即时返还申请人。这一举措改变了原来房产证原件随登记资料一起流转的作法,取消了抵押人再次领取房产证的环节,使产权人“证不离手”,便于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