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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生6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将启动红色预警

A-A+2014年1月31日07:40舜网-济南日报评论

  《济南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近日发布。根据预案,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4个级别,相应预警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警报,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当发生6种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详见附表)之一时,将启动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也随之启动。根据预案,发布预警进入预警状态后,市环保局将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配合市政府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责令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准备;根据预警级别,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市环保局可以对排放污染物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预案还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I级)或者重大(II级)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最迟不超过事发后1.5小时;在2小时内报告省环保厅,同时上报环保部。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同时在3小时内向省政府和省环保厅报告。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3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在4小时内报告省环保厅。

  六种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

  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

  众5万人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

  损失1亿元以上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

  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市级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I、II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

  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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