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济南市教育局发布2014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强调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寒假将至,济南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对寒假期间学校及学生的安全管理做出细致规定。其中,要求各校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据市教育局装备与校园安全处工作人员表示,这一规定来源于交通安全法规,并不是教育部门的独创,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责任,同时,家长也应对孩子起到监护职责。(记者潘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