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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与山东等31省市签军令状 PM2.5未达标将追责

A-A+2014年1月9日14:00国际在线评论

  中国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7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责任书的签订意味着地方控制雾霾的力度加大,而根据责任书,PM2.5未达标将追究地方官员责任。

  为了让民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中国政府在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再出重拳。近期,环境保护部与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例如北京、天津、河北明确到2017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25%的目标;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下降20%;广东、重庆下降15%;内蒙古下降10%。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责任书的签订明确了防治大气污染将成为地方政府未来关注的目标。

  “之前的(大气污染)治理主要集中在京津冀周边、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但实际上污染影响范围要更加广泛。例如2013年1月的一场雾霾实际上波及到6亿人口,以及四分之一国土面积。这次(环保部)和其他省份签订了责任书,能够明确大气污染治理是我们管理层面的优先目标,同时它也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之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外,目标责任书还明确了各项减排工作的量化指标,涉及煤炭削减、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锅炉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治理等。例如,北京提出机动车保有量到2017年底不超过600万辆;安徽提出,到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达到6%以上,省内火电标准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目前,全国已有十几个省份陆续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防治措施,并将具体工作分解至年度。

  根据中国政府的要求,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保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环境保护部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强调,官员责任制意味着把治理环境和“乌纱帽”绑在了一起。因此,一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除了处罚违法企业之外,地方政府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发现了违法问题,各地方除了处罚违法企业之外,相关的主管人员都接受了相应处罚,尤其是环保部门处罚的人很多,其他镇县一级工作人员也有受处罚的。可以说地方对大气十条落实非常重视,不但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检查、上环保设施;同时各级纪检、检查部门也加大了追究责任的力度。”

  截至2013年底,河北省查办环境保护案件40起,共行政问责处理201人;而辽宁省在2013年底更对辖区内8个城市开出5000多万元的“空气质量考核罚单”。马军指出,不管是行政问责还是天价罚单,都显示出国家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愈发坚定。不过,在中央对政绩考核上打破“唯GDP马首是瞻”的具体措施出来之前,地方是否还会出现“对经济发展硬”、“对环境治理软”的情况值得警惕。

  “最重要的还是让地方主管官员感觉到责任,让他去为大气污染承担责任是有道理的。但是仅仅靠行政手段也是不够的,因为这个手段最终是否能够遏制住他对地方GDP发展的冲动;是否还会存在过去那样‘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也就是经济发展指标看的比较硬,环境治理看的比较软……是否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还有待观察。”(记者林维)

  环保部昨天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省(区、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目标责任书的核心内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10个省及重庆市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确定了下降20%的目标,广东、重庆确定了下降15%的目标,内蒙古确定了下降10%的目标。为保障目标如期实现,国务院将颁布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省(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任务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通过考核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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