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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水价列出推广时间表 济南已开展定价工作

A-A+2014年1月5日08:10大众网评论

  大众网济南1月4日讯(记者 尹海洋)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大众网记者从济南是物价部门了解到,2013年底,济南市物价部门就已经着手开展阶梯水价的准备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按照要求,实施居民阶梯水价要全面推行成本公开,严格进行成本监审,依法履行听证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水价制定和调整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地方应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限期完成“一户一表”改造。今后凡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必须同步建立起阶梯水价制度;已实施阶梯水价的城镇,要进一步完善。

  济南的阶梯水价推广工作进展如何呢?据济南市物价部门介绍,2013年底,济南市物价局就已经着手阶梯水价的准备工作,已委托山东大学对济南市民的用水量进行测算和统计。“不出意外,今年内有望正式出台阶梯水价方案。”3日,济南市物价局价格处相关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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