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民生>正文

国务院2014年节假日放假公布:除夕当天不放假

A-A+2013年12月12日07:37国务院办公厅评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2月11日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