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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夫妻”生二胎产假减少 仍有生育津贴

A-A+2013年12月6日13:56半岛网-城市信报评论

  “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半个月以来,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已经在着手准备。“生小二子,有晚育假吗?”“生二胎的费用,能报销吗?”最近,不少读者纷纷关心产假待遇。12月4日,记者咨询人社和计生部门了解到,与生第一个孩子相比,生二孩的产假福利会缩水,比如没有晚育假了,女方少休30天。

  根据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女职工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也就是说,江苏的女职工晚育的,可以享受128天的产假。

  那么,符合政策“单独”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吗?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南京市民王女士已有一个5岁大的女儿,看到“单独二孩”的政策后,她很心动,想再生一个,“我生女儿的时候已经报销过生育保险,再生一个还能不能报销?”

  “不管你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南京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

  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胎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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