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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回应丰润怡邻居缴费难题 及时签合同后可供暖

A-A+2013年11月7日15:32山东商报评论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刘建宇)近日本报曾报道过一自管站供热的丰润怡邻居小区,因为新老物业并存而导致居民热费不知道该给谁的问题。昨日济南市市政公用局巡视员郭森在12345接热线时,对来电咨询的市民表示,他们将尽快协调这一问题,保证居民今冬的正常用热。

  丰润怡邻居位于济微路30号,现有居民674户,属自管站供热。由于种种原因小区老物业不走,新物业已经进来。眼看供暖越来越近,一个更棘手的问题摆在了小区居民面前。“别的小区都在交取暖费,可是我们这边都没怎么有动静。”小区居民刘女士说,因为小区有两个物业,居民不知道该把钱交给谁而犹豫不决,“新物业让我们交上钱,老物业却不让我们交。”

  昨日上午,面对丰润怡邻居居民的供热问题,济南市市政公用局巡视员郭森表示,公用事业局将积极协调供热企业和物业公司,“既然交了钱就应该给居民供热。”“两个物业公司,如果把钱交给其中一个,他拿着钱跑了怎么办?”面对居民的这一疑问,郭森答复说,这是小区内的物业公司变更问题,“这又不是第一年,应该给居民正常供暖。”作为供热主管部门,他们将协调供热公司,“看看是让居民直接把钱交给供热公司,还是明确代收单位,把钱交给哪家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

  今年冬季能否正常供暖?济南热电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曾多次找过开发商,开发商计划将代收取暖费的问题委托给新物业公司。“但我们至今也没见到开发商对物业公司的委托书,他们也没有和我们签今年的用热合同。”

  居民是否可以直接把钱交给供热公司?济南热电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小区属于自管站,公司无权干涉小区的供暖问题。同时,因为丰润怡邻居不具备加入集中供暖的条件,小区开发商只能和供热公司签订临时用热协议。不过热电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只要及时签好合同,小区居民今冬按时用热不成问题,他们将督促开发商尽快给居民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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