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刘雅菲 蒋龙龙) 6日,记者从济南市市政部门获悉,今年济南的供热将依然依照往年的标准,冬季采暖室温达到16℃就算达标。
“前两天不是说有个新规定要出台吗,是不是今年供热家里室温应该不低于18℃了?”市民刘女士家暖气的效果一直不太理想,室温一般就能维持在十六七度,所以刘女士十分关心暖气今年到底应该是多少度才算达标。
正在征求意见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维护结构负荷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而原来一直执行的采暖设计标准是,日平均气温不低于零下7℃,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采暖设计温度不低于16℃。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和济南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也规定,冬季采暖室温不低于16℃。目前,省人大正在组织供热条例(草案)听证工作,关于不低于18℃的规定,也是听证问题的焦点。
据济南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供热标准仍执行《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和《济南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的规定,待《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中正式出台“不低于18℃的规定后,就将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济南热力公司总经理潘世英说:“热力已基本按照18℃进行供热,但是,人们感到室内温度达到20℃左右才比较舒适,部分用户对温度仍不满意。”
据济南一家热企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要将室温从不低于16℃调整至18℃,整个供暖管网,都要调整参数。”不过,室温提高两度,“对热企会带来多大的成本,目前还难以测算。 另一方面,随着室温要求的提高,居民的投诉也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