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晓迪)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自2013年12月1日起,济南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
禁行车型为经环保检验合格,并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其他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或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或其他燃料压燃式发动机汽车)的黄标车。禁行区域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不含绕城高速公路,东至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西至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南至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北至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2013年12月1日至31日为过渡阶段,以劝告、教育为主,不予处罚;2014年1月1日起,对违反规定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