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民生>正文

青岛国土房管局:严查房介十大违规行为

A-A+2013年11月5日08:10半岛网-城市信报评论

  11月4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行为的通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行为 ,严查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十大类违规行为。

  此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的违规行为有: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据介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依法给予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停业整顿等处罚,记入信用档案,并将经纪机构和人员的违法事实和信用信息在青岛市房地资源网和青岛市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网上公布。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和线索,电话号码:82663250,12315。记者 李晨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