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民生>正文

山东今冬采暖必须提前一周预热

A-A+2013年11月5日07:25山东商报评论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陈晶)记者从全省冬季供热供气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山东省今年将视天气情况适时延缓停暖,此外将大力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对既有建筑提供热计量节能改造的项目、安装了热计量表的新建筑要全部收费,并实行“多退少补”。

  据了解,目前14个设区市、74个县市,以及16个设区市、49个县市分别编制了燃气热力规划。全省集中供热、管道天然气普及率分别达到60%、67%,9064万平方米居住建筑实行了供热计量收费。对今冬明春供热供气,建设厅要求,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鼓励用户预交采暖费,保证购煤资金。在天然气气源上要主动对接上游,多争取气量指标。同时要加快建设储备气源,总储量不低于城市居民三天的用气量。同时大力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对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的项目、安装了热计量表的新建建筑要全部收费,并实行“多退少补”。

  省住建厅明确要求供热企业提前一周进入预热期,视天气情况适时延缓停暖必须一律遵守。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各地积极备战,供热充水打压基本完成,煤炭储备总量680万吨,可供使用35天,天然气供应稳定,为确保入冬供热正常启动、供气平稳运行做好了充分准备。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