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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26家企业因存在排污问题被环保局通报

A-A+2013年11月1日07:39齐鲁网评论

  据鲁中晨报消息 30日,淄博市环保局下发《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多数矿山开采企业环境问题严重,很多无环保审批手续,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未配套建设或未正常运行,厂区道路多数未进行有效硬化,粉尘扬尘污染严重;部分钢铁、焦化和热电企业存在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监测平台建设不规范、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等问题。

  10月21日,淄博市环保局以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为重点,集中力量在中心城区周边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检查发现,淄博石海矿业有限公司、淄博金晓矿业有限公司破碎环节设备老化、密封不严,布袋除尘器未运行、粉尘污染严重;淄博淄川乳泉石料厂、淄博富源石料厂、淄博万海石料厂、淄博昆舜钙业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河石坞石料厂、淄川广渊建材厂以及罗村镇东官庄3家石料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生产,无污染物治理设施,扬尘、粉尘污染严重;张店区沣水镇边沣路南一红土(铁粉及其他粉性物料)存放点场地未进行硬化,厂区粉性物料露天堆放,未配备冲洗平台,污染严重;老黄石料厂和宏达石料厂在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

  按照《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执法人员责令无环评审批手续的矿山开采企业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手续完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责成张店区、淄川区和临淄区环保分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督导落实;不符合环评手续办理规定且污染严重的,由有关区县政府实施关停取缔。

  检查中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污染物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现象。针对发现问题的26家企业,淄博市环保局一一提出了处理意见,各区县环保局将负责督导落实。

  记者 马斌 通讯员 唐群 傅军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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