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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小区霸王通知:不交垃圾费就停水

A-A+2013年10月30日14:38舜网-济南时报评论

 小区单元门口贴着催缴垃圾清运费的通知 记者刘杰 摄 小区单元门口贴着催缴垃圾清运费的通知 记者刘杰 摄

  近日,祝甸东方花园小区居民王先生致电本报:“小区出现不交垃圾费就停水的‘霸王通知’。”他说,因为没能及时交上垃圾清运费,自家也被停过水。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物业并非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正规物业企业。

  记者来到辛祝路附近的祝甸东方花园小区。27号楼居民王先生说,近日小区物业一直在催收垃圾清运费。“通知称,不交清运费的居民要给停水。”他说,因为工作忙,自己一直没空交垃圾费,没想到23日晚家中就断水了。

  记者在小区内查看,不少居民楼的单元门口都贴着通知。通知具体到户:“XX住户,您的垃圾清运费已到期,请您在3-5天内到物业楼一楼大厅及时缴纳,否则将给予停水处理。”落款为东方花园物业。居民苏先生说,东方花园物业服务中心是祝甸社区居委会设立的,负责小区保洁、安保、收费等。

  用停水的方式催缴垃圾清运费,不少居民认为物业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小区西侧的物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有4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负责收取垃圾清运费。但对于停水催费一事,她们表示“不知情”。

  28日,祝甸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只是面向居民服务的,不收取物业费,但要代收垃圾清运费。对于将垃圾清运费与供水捆绑的做法,他表示:“垃圾清运费收不起来,物业公司也没办法。”

  对此,不少居民很是气愤:“现在旧村改造的小区越来越多,出现这样的问题,到底能找谁呢?找居委会吗?物业就是他们设的。难道就任由这种霸王行为这样发展下去?”

  29日,记者与小区所属的东风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反映此问题,对方表示尚不清楚具体谁来管,需要再核实一下。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帮办记者刘杰 实习生戚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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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房管局———

  村居“私立物业”属监管空白

  市房管局物业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济南开展物业服务的正规企业有500余家。一般来说,正规物业公司很少出现因住户不交物业费就给停水停电等行为,因为这样会影响物业公司信用。根据2013年初《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若正规物业公司出现通过停水等方式催缴有关费用的行为,最多将被扣10分。根据今年前两季度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情况的通报,有6家物业公司因此被扣分。

  但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房管部门监管的都是在房管局备案的、具有管理资质的正规物业公司,村居私立的物业公司不在监管范围内。”他解释,“私立物业”一般存在于旧村改造的小区、企业后勤单位等,当旧村改造完成后,居民搬进新的小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就要对其进行管理,有的组织一班人进行较为细致地分工,对外称“物业”,但严格意义上还不能称为物业。这类物业即便注册了,也很难通过房管部门的验收和认可,因为达不到物业服务资质。

  “这些‘私立物业’因不具备专业资质,在管理上也时常漏洞百出。”他说,该类物业的不良行为也给整个物业行业“抹黑”。“现在城镇化进程日渐加速,旧村改造、拆迁安置等小区数量也在逐年增加,‘私立物业’也在剧增,虽然具体数量不好掌握,但势必会对物业行业造成冲击。”

  “私立物业”谁来监管?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好办”。“‘私立物业’实质上是村居自治的产物,有一定的独立性。一旦出问题,居民只能向当地居委会、办事处或所属的区政府反映。具体的监管目前还是空白,这个问题目前急需商讨解决之策。” (帮办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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