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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材料不全,可“特事特办”

A-A+2013年10月29日17:20舜网-济南时报评论

  加强基层管理,严禁“私自设卡”

  既然山东实行准生证首接负责制,为何仍有不少基层单位“私自设卡”?对此,徐配印表示,不排除部分基层人员存在故意刁难的情况,这一点是明令禁止的,但多数问题应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所造成的。

  徐配印解释说,山东去年才实行准生证首接负责制,尽管各区县计生部门都已经接到通知,但由于涉及男女双方户籍情况十分复杂,具体所递交的材料也有区别,可能有不少单位还存在业务不熟练的问题。“比如初次婚育证明只需要盖两级章,不少街办要求三级章,可能是把头胎和二胎的要求给混淆了。”徐配印称,今后将安排各级计生部门加强业务方面学习,将办理条件、程序、需提交证明材料等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工作人员。

  流动人口材料不全,可“特事特办”

  据了解,准生证难办,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身上。目前,济南约有200万常住流动人口,给人口计生管理带来了新情况、新难题。人户分离下,居住地并不掌握流动人口的生育情况,户籍地也无法跟踪流动人口情况,加大了办理难度。对此,徐配印表示,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均有责任为其办理准生证。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有义务为流出人口办理初次婚育证明或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对于有些特殊情况的办理人,可以特事特办。”徐配印解释说,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或者“特殊集体户”“口袋户”“空挂户”等情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的,当事人可自己向受理地提供一份《婚育情况说明书》,承诺自己属于初次婚育行为。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准生证。

  此外,市民可以在网上预申请,从而免去跑路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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